王韶與李憲:宋夏戰爭之初兩人的爭功鬧劇

王韶與李憲:宋夏戰爭之初兩人的爭功鬧劇

熙寧五年(1072),李憲被派到西北與王韶共事,參與開拓西北的行動,實際是起到監軍作用。李憲與王韶合作成功收復熙河,但是王韶與李憲逐漸產生矛盾。征討青唐大酋木征一戰中兩人因爭功最終導致兩人關係破裂,在支持王韶的王安石建議下,李憲被召回。但是神宗不久又命李憲從王韶征討河州,實際上還是監軍。從這裡可以看出,李憲其實是宋神宗牽制王韶的重要工具。

王韶在熙寧五年閏七月壬子(初五),上奏請築乞神平堡(後改名慶平堡,今甘肅定西市臨洮縣東南八十里),稱得到新附的羌人七千騎來助守。王安石主張優與支賜羌人首領。宋廷隨即在翌日(甲寅,初六)詔三司出銀絹共十萬付與秦鳳路緣邊安撫司,以備邊費。王韶在同日又奏,他遣將破蒙羅角族及抹耳水巴等族,並已築城渭源堡(今甘肅定西市渭源縣城北)及乞神平堡。宋軍獲其首領器甲,並焚其族帳,洮西大震。神宗即批示王韶盡快將立功將校名單進呈。從後來李憲獲厚賞之事推之,他在這場漂亮大勝仗中當立下大功。王韶再上奏,請討南市,進攻青唐大酋木征。戊辰(廿一),王安石向神宗轉奏王韶的意圖,並大力支持,認為取木征甚易,而西夏絕不敢來援。

八月初,木征渡過洮河為蒙巴角等族聲援,於是蕃族餘黨復集於抹邦山(即瑪爾巴山,在臨洮縣南三十五里)。王韶對諸將言,若宋軍進至武勝軍,則抹邦山可一舉而定。王韶馬上派部將景思立(?—1074)、王存(?—1074)領涇原兵由竹牛嶺南路進軍,惟虛張聲勢,迷惑蕃軍;王韶本人就領大軍偷偷由東谷路直取武勝軍。王韶行軍未及十里,即遇敵而破之,蕃部首領、木征謀主、包順兄瞎藥(?—1074,後改名包約)等棄城夜遁。甲申(初八),蕃部大首領曲撒四王阿珂出降,宋軍收復武勝軍。王韶上奏報捷。

王韶與李憲:宋夏戰爭之初兩人的爭功鬧劇

李憲作為神宗的心腹內臣,除參預戰鬥外,在這次西征行動還負有獨立稟報軍情的任務,雖無監軍之名,卻有監軍之實。八月辛卯(十五),李憲向神宗奏報,以宋軍方築武勝軍,請本路經略、轉運司負責供應守城戰具。神宗從其請,下詔王韶從速修城,如缺防城器用,就令秦鳳路經略司於近裡城寨供應,仍差保甲義勇輦運,而免他們今年的校閱。李憲又上言,聞知王韶想返回通遠軍以備西夏,現已遣部將馬忠盪除抹邦山南不歸順的蕃部,他請求神宗讓王韶且留在武勝軍。王安石為王韶解釋,認為王韶要去通遠軍,必是虛聲防備西夏,實在為了襲擊在抹邦山不順的蕃部,以保武勝軍。神宗最後折衝李憲與王安石的主張,認為抹邦山去武勝軍遠,不可令王韶只在一處,須要命他往來經略兩處。壬辰(十六),宋廷賞功,賜從征武勝軍役在軍者袍二萬領,改武勝軍為鎮洮軍,以西征先鋒引進副使、帶御器械高遵裕知鎮洮軍,命他依舊擔任秦鳳路鈐轄、同管勾緣邊安撫司,命所有本軍合置官吏,聽他奏舉。而在鎮洮軍設置市易司,賜錢帛五十萬。後又以司農寺錢二十萬緡賜秦鳳路緣邊安撫司,以三司錢三十萬緡賜鎮洮軍,並為常平本錢。

八月丁酉(廿一),李憲再奏上神宗,稱洮河西岸,木征人馬出沒,他建議令秦鳳路就近調發軍馬,以犄角接應,戎人就會畏服。神宗接受了他的意見。

同月甲辰(廿八),王韶奏報破木征於鞏令城,其弟結吳延征舉其族二千餘人並大首領李楞古、訥芝等出降。九月丙午(初一),宋廷詔以結吳延征為禮賓副使、充鎮洮軍河西一帶蕃部鈐轄,另封其母實壘卒為永安縣太君,賜以器幣。宋廷又在丁未(初二)詔鎮洮軍獻木及運木蕃部,並優與價錢,自今應役使及有所獻的並酬其值。戊申(初三),詔秦鳳路緣邊安撫使曉諭木征,限一月歸降。

宋軍正在挺進時,主帥王韶卻與李憲意見不合。神宗覺察二人的分歧,九月癸亥(十八),他對王安石表示,聞知王韶有書與秦鳳帥呂公弼,憂慮麾下諸人「行遣不一」。神宗認為必定是李憲和王中正與王韶有異議。王安石為王韶說話,認為「不知三軍之權,而同三軍之任則軍疑,軍事最惡如此」。他以事權應統一,而有信心若專任王韶可破木征。神宗接受他的意見,表示已召還李憲,而王中正修城畢也會召還。

王韶與李憲:宋夏戰爭之初兩人的爭功鬧劇

神宗以內臣變相監軍,而李憲偏又多有自己的主張,那自然招王韶之忌。為了讓王韶立功,神宗就放棄以李憲作為西征軍耳目的初衷。關於李憲與王韶失和的原因,孔平仲(?—1102 後)所撰《孔氏談苑》認為肇因於熙寧六年(1073)(按當為七年)木征投降之處置。當木征降於常珂諾城後,王韶奏以部將王君萬(?—1080)及韓存寶(?—1081)負責受降,但李憲奏以其部將燕達(?—1088)受降。孔認為王、李二人爭功,嫌隙由此啟。孔又記神宗曾對呂惠卿(1035—1111)盛稱李憲擒木征之功,因李憲的麵奏詳於王韶的條奏,二人即因爭功而致不睦。不過,筆者認為王、李相爭,早在擒木征之前。二人都是強悍自信而好立功名的人,神宗要二人共事,卻要李憲獨立奏報軍情,又如何能令他俯首聽命於王韶?二人發生不和是早晚的事。

誰都看出李憲是神宗在西邊的耳目,地位超然。正如沈琛琤的分析,李憲在熙寧六年前後,以環慶路勾當公事的差遣參預了王韶收復熙河的軍事行動,熙寧七年又任熙河路勾當公事,雖然名為帥司屬官,但李憲得皇帝親信而實權至重,有時「得同三軍之政」,對王韶作為主帥的統一指揮權有可能造成負面影響,甚至侵奪主帥之權。故此在二月乙酉(廿三),李憲出使熙河前,王安石與王珪(1019—1085)同奏上神宗,藉著李憲往諭王韶應少留效用人以省浮費的問題上,王安石借題發揮,提出主帥權力的重要。神宗起初只令李憲詣王安石,問還有何事要宣諭王韶。王安石對神宗如此寵信李憲不以為然。君臣二人在數天後便為李憲而發生針鋒相對的爭論。辛卯(廿九),當神宗批示王安石,說已差李憲往熙河勾當公事,當王韶等開軍事會議時,李憲的座次可依奉使例行之。王安石反對,認為李憲這樣等同干預三軍之政,如此任將,恐難責王韶成功。神宗卻說是王韶要求李憲到來。王安石反駁軍中豈會喜歡內臣在其中?只是不得已接受。他又說王韶昨日知道王珪曾反對李憲出使,還多謝王珪一番。現時王韶所謂請李憲到來,不過是防止有人反對修城,而借李憲來促成其事。神宗卻說王韶密奏是執政不想李憲在軍中,而他實在賴其議事。王安石又說河州之行太速,王韶辯稱他被李憲脅迫,故如此倉促。王安石又引述王珪之言,說他曾質問王韶為何選擇不佳的出軍日期,王韶的回答是李憲想他趕快出兵。王安石再引述王韶之言,說李憲不如王中正,只為李憲厭惡王中正,故王中正不得來。神宗聽後不解,反問王韶為何前言不對後語,之前說王中正極疏略,不可與計事。又說李憲極可使令。若遣去,有敗事定歸罪於李憲,如此即難遣去。但王安石仍堅持最好不要派李憲前往。神宗這時卻道出他的用人態度,以人亦無方類,如太宗朝內臣王繼恩(?—999)便率軍平蜀,豈可以宦官就不能用?他仍說是王韶主動要求李憲襄助。王安石就指出王韶的用心,不過是要神宗一親信人在軍中,以塞讒訴之口而已。神宗又說高遵裕當初不去武勝軍及河州,宋廷並未怪罪,而今李憲去河州又有何罪?王安石仍指李憲在河州之役,兵未集乃遽出為倉促之過。當神宗怪王韶言語前後矛盾時,王安石又為他辯護,說王韶沒有別的用心,不過想要李憲在軍中保證其所為以抗異論,又怕外廷非議他依附宦官,故不想漏其奏請,而更說不欲李憲前往罷了。王安石雖詞鋒凌厲,極力反對李憲出使,但神宗仍派李憲往熙河。不久,王安石問神宗,李憲是否久留熙河?神宗知道王安石不喜李憲,就回答說李憲事畢即還。

王韶與李憲:宋夏戰爭之初兩人的爭功鬧劇

王安石尚不知景思立已戰死,仍然重提舊事,堅持說景思立違節制不能治,故士卒無忌憚而有河州殺降之事。而他又不能行法,卻將犯事者大半釋放。王氏又指責李憲昨日奏稱河州人攻城兩日無功,故殺降是情有可恕,不宜不賞。神宗雖然表示同意他的看法,但仍在二月壬辰(三十),以錄郎家族之功,厚賞景思立等諸將,景氏自四方館使遷引進使忠州防禦使,皇城使苗授為西上閤門使,供備庫使韓存寶為皇城使、文州刺史,引進副使、帶御器械王寧為客省副使,減磨勘三年。神宗要到三月乙未(初三)才知景、王二人已戰死。神宗以景思立輕敵致敗,就不肯贈他官職。

王韶等赴京奏事還,至興平縣(今陝西咸陽市興平市)時,知悉河州的變故,馬上疾馳返回西邊前線。他在三月甲辰(初七)奏報宋廷,他已領兵自秦州趕往熙州。他抵熙州後,部屬都在準備守城,他命盡撤城防,選兵二萬人,直撲定羌城。三月丙午(初九)渡過洮河。翌日(丁未,初十),遣王君萬等先破結河川額勒錦族首領耳金,以斷西夏通路,斬千餘級。丁巳(二十)王韶大軍進至寧河寨,討布沁巴勒等蕃族於鋪心、把離等谷,又斬獲千餘級。鬼章等軍三萬餘見黨援既絕,又怕斷南山之路,就拔寨而去,河州圍解。木征逃入南山。甲寅(十七),諸將領兵傍南山焚族帳,斬三百餘級,即日通路至河州。鬼章等餘眾退保踏白城西,杓摩雅克等族就退至河州外百餘裡。宋軍勝利在望。

當王韶大軍節節勝利時,宋廷因邊奏不通,以為木征及鬼章乘勝攻取岷州,樞密副使吳充竟然請棄岷州,馮京也附和,幸而神宗和王安石均反對。李憲這時正順道按視鄜延軍制,行至蒲中(今山西運城市永濟市),接到景思立敗死的消息,於是奉神宗命疾馳至熙州軍中,據《長編》引《宋國史·李憲傳》及《東都事略·李憲傳》與《宋史·李憲傳》載,宋廷先前已出黃旗書敕諭將士,如用命破賊者倍賞。李憲於是晨起帳中,張開神宗所敕字黃旗告吏士說:「此旗,上所賜也,視此以戰,帝實臨之。」於是宋軍士氣大增,爭相用命。李憲在關鍵時刻做了激勵三軍的事。三月甲寅(十七),他奉王韶之命。督諸將領兵傍南山焚族帳,斬三百餘級,即日通路至河州。鬼章等餘眾退保踏白城西,杓摩雅克等族則退往河州百餘裡。然而,正當李憲在西邊殺敵立功時,朝中的王安石仍對李憲心懷偏見,三月戊午(廿一),他向神宗奏事時,仍借題發揮,堅稱:「李憲庇景思立數有大罪,陛下不治;皮公弼交結內臣,開河無狀,得罪甚薄。」總之,王安石對神宗寵信的內臣就要一棍打死。

王韶與李憲:宋夏戰爭之初兩人的爭功鬧劇

上文提到,宋人孔平仲記王韶與李憲在降木征之役爭功而生嫌隙,他說王韶在奏中稱是他令王君萬及韓存寶接受木征投降,但李憲卻奏稱是他與燕達納其款。孔氏也稱神宗曾對呂惠卿稱許李憲擒木征之功,因李憲有機會向神宗面奏,所言自然詳於王韶的條奏。李憲本是神宗寵信的內臣,神宗當然更相信李憲所言。按《長編》及《宋會要輯稿》引述王韶的奏報,很少道及李憲的具體戰功;反而大概據《宋國史》寫成的《東都事略》及《宋史》李憲本傳才具體交代李憲的戰功。王韶是否不經意地少提李憲的戰功頗值得思考。誠如筆者前面所述,王韶與李憲的關係一開始就非合作無間。王韶對李憲的態度有矛盾的兩方面,誠如王安石所說,王韶一方面要靠李憲作為助力及擋箭牌,爭取神宗對他的支持並抵消反對他開邊的朝中勢力。另他也不能抹殺李憲的軍事才能及戰功,特別是降服木征一役的戰功。正如《宋會要輯稿》所說,王韶「領洮河安撫司,李憲為之助」,而降木征,收復洮、河二州,啟地二千里,宋廷就以為大慶,雖然用兵熙河以來,每年常費四百餘萬緡,即到熙寧七年以後,常費稍減至三百六十萬緡;但神宗仍認為王韶立下大功,故「王韶由節度推官數年至樞密使,李憲自走馬承受至統帥」,王韶知道沒有李憲的配合,他不能成此大功業。後來其子王厚在徽宗朝開邊,便師承其法,主動請徽宗派親信內臣童貫從征。然而在另一方面,他和王安石等文臣一樣,基於文臣的自尊,他要李憲完全服從他的指揮,不可有異議,不可向神宗奏報與他不同的軍情和不同的意見。因歧視內臣,他對內臣領兵有所保留,當李憲與他爭功、與他有異論時,二人的嫌隙就免不了。偏偏神宗喜歡將從中御,委派親信內臣隨軍,讓他知悉軍情以作出最後決定。幸而王韶與李憲的矛盾,並沒有敗事,最後二人仍合作成功收復熙河。至於大部分武將對從征內臣的態度,從來便與文臣並不一樣,若內臣具有武幹,能征善戰而處事待人公允,他們便不會有很大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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