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雖然王漫妮是《三十而已》的第一女主,但說實話她確實是三個人裡面最不聰明的一個。無奈她是主角,接二連三地遇見貴人,而梁正賢就是她錯失的第一個「金手指」。
人人都說梁正賢是渣男害人,但事實上,他給王漫妮的那張 8000 塊一晚的房卡,並不只是皮肉交歡的邀請函,也是王漫妮逆天改命的一把金鑰匙。但很可惜的是,她沒有那個「慧根」抓住。
王漫妮和梁正賢交往了一段時間之後,該做、不該做的事情都做了,可是梁正賢卻從來沒有正式確認過他們之間的關係。加上店裡空降了一個 26 歲的副店長,徹底堵死了王漫妮的升職之路,所以此時的她,不管是愛情還是工作,兩頭都是飄忽不定的。
她急於抓住一些能夠讓自己安心的東西,所以開始向梁正賢發難:我到底是不是你的女朋友?
梁正賢每次面對這個問題都很無語,他說:你我都一樣成熟,不用拘束於某種約定俗成的叫法。
言下之意就是,不會吧不會吧,你該不會真的想和我結婚生孩子吧?但是王漫妮愣是沒聽懂,她說「我不想這樣曖昧不清了」「我不想始亂終棄」。
說到底,她是想用一個「女朋友」的名號套牢梁正賢。可是如梁正賢所說:「結婚就能保證永遠在一起嗎」,企圖用一個名分讓浪子自我約束、安分守己,這簡直太好笑了。
王漫妮非常生氣,讓梁正賢滾下車(梁正賢這裡還是很有風度的,畢竟這是他買的車,但是他還是乖乖下去了)。然後,就是王漫妮上班遲到了 15 分鐘,吃了罰單。
就在王漫妮心裡暗罵霉透了,梁正賢突然出現在店裡,買下昂貴的首飾當眾宣布:王漫妮是我的女朋友!
這下子王漫妮的嘴角壓不住了,整個人都開心得冒泡,瞬間沉浸在甜蜜之中。像之前的每一次一樣,只要王漫妮開始不安分,梁正賢總是有各種糖衣炮彈拿捏她。但是她忽略了一個問題:梁正賢雖然承認了男女朋友關係,但是僅僅是和自己這邊的朋友公開了,卻從來沒有把她介紹給梁正賢那邊的親友,唯一一次帶她去見的,也是生意伙伴的情婦。

所以說,梁正賢這次在 M 店大張旗鼓的表演,不過是安撫王漫妮的緩兵之計:你要名分就給你名分,要公開就讓你公開,反正在你的地盤,你開心就好。
先不談梁正賢這種行為渣不渣,就說王漫妮用耍脾氣的手段逼他承認自己,就注定只能得到敷衍。因為人不可能得到原本就不屬於她的東西,就算有一天僥倖得到了,以後也一定會憑實力失去。
這就是為什麼我說王漫妮真的不聰明。因為她從頭到尾都沒有看清自己和梁正賢之間的差距有多大,在如此之大的差距之下,她想追求一個對等的戀人關係,只能是空中樓閣。而且她逼得越兇,就會把梁正賢推得越來越遠。
其實王漫妮想要借助梁正賢改變命運,也不是沒有辦法,但難免要受點委屈,無外乎有以下兩條路:
一、努力提升自己,縮小與梁正賢的差距。
王漫妮的同事說過,他們能接觸到有錢人的途徑,就是店裡的客人,但人家大多都是結了婚的。所以說,梁正賢幾乎是王漫妮能接觸到的最優質的男人。可是,如果王漫妮沒有開 400 萬大單,沒有歐洲遊輪獎勵,也沒有顧佳慫恿她升艙,她是絕無可能碰到梁正賢這樣的男人的。
中間碰運氣的環節這麼多,她能認識梁正賢,真的是偶然中的偶然。當王漫妮糾結小白怎麼能心甘情願地當情婦的時候,小白只是說了一句:你就好好抓住梁正賢吧。可惜,她又沒聽懂什麼意思。
小白的意思其實是:有這麼個有錢有資源又捨得給你花錢的男人,你最該考慮的問題,是糾結一個虛頭巴腦的「女友身份」嗎?
當然是趁機多搞一些錢和資源,好好發展自己,壯大自己呀!小白想得就明白得多,拿著老程的錢開酒吧,並不斷地和他合作、結盟、綁定利益。
她知道,男女情愛、名分承諾都是假的,屬於自己的事業,才是實實在在的東西。只有抓住了這些,她才有資本給老程提供「性資源」之外的東西,讓他真正離不開自己。
而王漫妮呢,她也說過自己只想要看得見抓得住的東西,可是看到她糾結女友身份那塊,我只有滿頭問號:原來你指的就這?你覺得這樣一個有錢又帥氣的男人,給你一個口頭的名分,能代表什麼?說真的,她陪梁正賢去參加金融會,硬坐在那聽著聽不懂的金融術語,倒不如讓梁出錢給她讀個研、留個學來得實在。她難道忘了,26 歲副店比她強的,不就是學歷嗎?

二、忍辱負重,排隊,靜待時機。
如果王漫妮圖的真的是梁正賢的感情,那就一門心思打感情牌,先做小伏低,全情投入,讓梁正賢徹底離不開自己,然後再找機會上位。現實中的例子,可以參考甘比和劉鑾雄。要知道,甘比的條件比王漫妮差,只是個其貌不揚的小記者,而劉鑾雄的身家比梁正賢還要高出好多,甘劉之間的差距,比王梁還要大。
可是,甘比就是有本事熬走了大劉的原配,熬走了 28 個女明星,最後成了劉鑾雄的「正宮」。其中原因,就是她很得清自己想要什麼,所以放得下身段,捨得下面子,百依百順,忍辱負重。她的一切努力,都是為了讓大劉覺得「其他女人再美也是妖艷賤貨,只有甘比真心愛我」,結果是,她成功了。
如果王漫妮運氣好的話,等到梁正賢「閱盡千帆皆不是」的時候,或許他就能回過頭來發現王漫妮的好,然後心甘情願地把「老婆」之位奉送給她。可是很可惜,王漫妮的傲骨不允許她這麼做,況且,趙靜語已經捷足先登,在這條路上走了 7 年了,她就是想擠也擠不上去。
王漫妮有時候確實是太過傲氣了,就像某些窮酸文人一樣,除了一身傲骨,誓死不從的勁頭,什麼都沒有。她一邊追求與梁正賢精神上的平等,但另一邊又說「我需要一個能領著我走的男人」,這就很讓人費解了:既然對方能引領你前進,說明他跟你就不是一個級別的,那談何平等?你又拿什麼和人家談尊重?
她該不會以為,在生意場上遵循弱肉強食準則的梁正賢,到她這裡就變成戀愛腦的小綿羊了吧?醒醒吧,那是霸總爽文,不是現實。所以,這就是王漫妮的擰巴與不清醒之處。一方面,她享受著人家施與的優厚條件和資源,另一方面,又妄想和比自己高了幾個階層的優質男談平等。
我只想說,做人真的不能既要、又要、還要。其實王漫妮某種程度上,不過是另一個升級版林有有罷了。明明沒有付出什麼努力,自己的條件也不夠優秀,卻總是幻想著能夠一步登天,得到一個全方位遠強於自己的男人的真心。我就想問一句,憑什麼呀?
趙靜語任勞任怨趕了 7 年小三,都沒有等來梁太太的名分;顧佳吃苦受罪 10 年,才把許幻山從一個程式設計師變成了「許總」。王漫妮和林有有,你們做什麼了,就想得到別人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妥妥的只看見賊吃肉,看不見賊挨打呀。
所以女孩們,找對象的時候,別只想著那個男人有多符合自己的幻想,先掂量掂量自己幾斤幾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