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贏架的底層邏輯。

吵贏架的底層邏輯。

工作室因為項目核心在自己手上,所以裁員就變成了一種成本控制的根本途徑,多一個人少一個人對「生產線」不會有任何影響。這段時間工作室也確實在經歷裁員的事情,為此,我和妻子的助理也有些「焦慮」,她並不是擔心自己被裁員,而是她覺得自己也應該去找份工作,把在我們這裡的工作當作兼職。我記錄了她的原話,而這句原話裡有諸多值得玩味和思考的地方。

「我覺得你們給我這個工資,並不匹配我為你們做的事情,所以我覺得我應該去找份工作,我的能力肯定可以很快找到合適的,這樣也能為你們節約成本。」

一層一層地來剝開這裡面的邏輯:裡面有好幾個看似因果的關係。是因為要「節約成本」所以「想去找份工作」,再次,是因為「我做的事情不夠你們給的工資」,所以「想去找份工作」。

如果用「主觀」和「客觀」來拆解這些因果,就會找到問題:「節約成本」是客觀事實,是因為工作室要開源節流,所以正在裁員;「你們給的工資過高」也是客觀的事實,因為這個行為的發出人不是她自己;所以這兩個「客觀條件」促成了一個「主觀選擇」–「我想去找份工作」。

顯然,用一個「客觀條件」導致了「主觀選擇」,這可以非常輕鬆地拋開主觀選擇的責任–她在這個時候選擇離開公司並沒有任何罪惡感。

舉個例子,前段時間,我旁聽了一對夫妻的對話,丈夫掛斷一通面試電話後,丈夫以單休拒絕了對方的邀請。丈夫向妻子解釋,自己不希望選擇單休的工作。妻子則回應說:如果工資很好,找一份單休的工作也沒事,我是覺得單休對身體的傷害太大了。我聽得有些雲裡霧裡,所以追問這位妻子:「你是希望你丈夫是找一份雙休的工作嗎?」

吵贏架的底層邏輯。

她並沒有正面回答我,而是繼續繞圈子:「我希望他找一份雙休的工作,因為這樣對他的健康和精力都好。」

「我希望他找一份雙休工作」這是一個「主觀請求」,而前提條件是「這樣對他健康和精力都好」確實是一個「客觀條件」,那這個時候如果丈夫覺得單休的工作自己身體吃得消,就從根本上推翻了這個「主觀請求」。妻子希不希望丈夫找一份雙休的工作呢?當然希望,我想問的問題就是如此–「我希望」是「主觀請求」,對應地,它應該有一個「主觀條件」作為前提。

比如,妻子不願意丈夫找一份單休的工作,是因為她希望能和對方有更多週末享受二人世界的時間。這個「我希望」就能說通,丈夫再想找一份單休的工作,就得考慮這個「原則」,為了兩人的婚姻關係,他就要考慮自己是不是應該找一份雙休工作。

回到我助理的那段話裡,出問題的,就是她用「客觀條件」來解釋了自己的「主觀選擇」。所以我們當下告訴她,如果你覺得你沒有做到你工資匹配的事情,那我們自然有增加工作量和難度的方法,如果做到了所謂的「公平」,那她還會主觀選擇換份工作嗎?顯然,邏輯 bug 出現了。

用一個「客觀條件」推導「主觀選擇」看起來是一個很邏輯學的東西,但早就出現在我們生活裡了。比如一些中國式家長,把自己的拮据原因解釋為「媽媽這樣做也是想把好的留給你,我都是為了你好」;「我不告訴你,還不是怕你不高興」;「我不想跟你說下去了,你根本不理解我」:是不是開始翻白眼了?

「客觀條件」看起來成立,但都是當事人主觀臆斷的–母親認為對孩子好的事情,情侶認為對方一定會不高興,以及話都不說清楚就覺得對方聽不懂。反之,如果當事人否定了「主觀條件」的真實性,比如孩子覺得母親給的好不是自己想要,情侶一方覺得不告知才是不高興的原因,以及對方決定彼此好好談談,就會出現剛才的邏輯 bug。為了維持這個公式的神聖性,另一套系統就會啟動:當事人否定「客觀條件」的事實,恰恰就是落入了「客觀條件」的自證圈套:母親會叫嚷著孩子忤逆她,情侶會就杆爬說「你看吧你看吧,你這就開始不高興了」,「好好談,你不就是想要當爹說教我嗎」。

現在知道以後要怎麼吵架了吧,當發現對方用一個「客觀條件」解釋他的「主觀選擇」時,去找到那個「主觀選擇」背後的「主觀條件」到底是什麼。方法論我剛才說了,追問對方:你希望我做什麼?把他拉回到他的主觀賽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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