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學士乃一屆文人,為何能成為最高權力掌握者?

翰林學士乃一屆文人,為何能成為最高權力掌握者?

所謂學士,最初並不是官名,僅是指在學的貴族子弟或文人學者,魏晉南北朝時期,各類學士增置漸多,才開始有了以學士為名的官稱。當時皇宮、東宮、宗王府、政府各部門、藩將節帥府多置有學士,但其官皆無品秩,政治地位大都不高,一般由寒門庶族充任。在門閥士族把持政治的時代,這些文人學士只是做些文字方面的工作,在政治上沒有發言權,有時甚至不免遭撻受辱。

唐時,學士開始介入政治鬥爭。武德初,唐太宗與李建成相傾軋時,延攬「十八學士」作為自己的智囊,策劃發動了「玄武門之變」,奪得帝位後,十八學士「多至公輔」。此後,學士參政日漸增多,不僅在內廷謀議,而且直接受命草語,制定政策,侵奪兩省職事。從太宗到玄宗,朝廷設置了許多學士機構,《新唐書》卷四六《百官一》載:學士之職,本以文學言語被顧問,出入侍從,因得參謀議,納諫諍,其禮尤寵;而翰林院者,待詔之所也。自太宗時,名儒學士時時召以草制,然猶未有名號;乾封以後,始號「北門學士」;玄宗初,置「翰林待詔」,以張說、陸堅、張九齡等為之,掌四方表疏批答,應和文章,既而又以中書務劇,文書多壅滯,乃選文學之士,號「翰林供奉」,與集賢院學士分掌制詔書敕。開元二十六年,又改翰林供奉為學士,別置學士院,專掌內命。凡拜免將相、號令征伐,皆用白麻。其後,選用益重,而禮遇益親,至號為「內相」,又以為天子私人。唐之學士,弘文、集賢分隸中書、門下省,而翰林學士獨無所屬。

學士從「時時召以草制」到「專掌內命」,地位日益重要。弘文館和集賢書院尚文屬於兩省,算是三省職事官系統之內,但玄宗時建立的翰林學士院卻「獨無所屬」,游離於三省體制之外,實際上是直屬於皇帝的內朝新機構。

翰林學士乃一屆文人,為何能成為最高權力掌握者?

設立新的內朝機構,有其歷史的必然性。我們知道,龍朔三年(663)移宮後,中書內省和門下內省被攆出禁宮,皇帝的住地沒有決策機構長達六十多年,這與決策權與皇權密不可分的原則相背離。宰相在外朝決策,得不到皇帝的信任,重新建立內朝決策機構也就勢所必然。武則天及中宗、睿宗朝的幾十年間,中樞政局動盪不穩,雖然沒有內廷決策機構,但決策草詔等重大政事大都由皇帝的私臣學士在內廷謀議定奪,武則天為皇后執政時,任用北門學士就長達二十餘年,成為她得力的政治助手,外朝宰相遭到冷落,成為閒職。武周晚期至唐中宗之時,宮廷女學士上官婉兒「獨當書詔之任」。婉兒自小「沒入掖庭,辯慧善屬文,明習吏事,則天愛之,自聖歷(698)以後,百司表奏多令參決」,及中宗即位,「又使專掌制命,益委任之,拜為婕妤,用事於中」。婉兒由於「恆掌宸翰,其軍國謀猷,殺生大柄多其決」,掌握了巨大的權力。武則天死後,武三思一度處境艱難,卻因緣「通於婉兒」,婉兒將他「引入禁中」,「圖議政事」,竟致宰相「張柬之等皆受制於三思」,武氏勢力由是復振。自萬歲通天(696)至景龍(707 一 710)十五年間,婉兒在內廷「輕弄權勢,朝廷畏之」,其實際權力較之外朝宰相實有過之而無不及。上官婉兒可以說是唐朝的第一個「內相」。

唐玄宗時,經常任用弘文館學士和集賢書院學士。《冊府元龜》卷五五零《詞臣部·總序》載:「中宗朝制詔多出宮中,明皇始置麗正殿學士,又改為集仙、集賢,以典治書籍,然亦別草詔書。」可見任用學士私臣入禁中謀議草詔,自武則天將兩省攆出宮禁之後,從未間斷過。《舊唐書》卷四三《職官二·翰林院》條載高宗至玄宗歷代帝王任用私臣學士的情況說:永徽後,有許敬宗、上官儀,皆召入禁中驅使,未有名目。乾封中,劉懿之、劉褘之兄弟,周思茂、元萬頃、范履冰皆以文詞召入待詔,常於北門候進止,時號「北門學士」。天后時,蘇味道、韋承慶皆待詔禁中。中宗時,上官昭容獨當書詔之任。睿宗時,薛稷、賈膺福、崔湜又代其任。玄宗即位,張說、陸堅、張九齡、徐安貞、張垍等,召入禁中,謂之翰林待詔。

這些文人學士的參政和草詔,均屬臨時性差遣。雖然弘文館和集賢書院是文屬兩省的朝廷正式機構,但官志並未載其有議政草詔的職責。「北門學士」和翰林待詔更不是正式官號。這些學士的共同特點是:皆由他官兼領,無品秩,他們的參政和草詔,均屬非制。在朝廷置有法定宰相和專掌草詔的中書舍人的情況下,這些被臨時差遣的學士的參政攬權,顯然是直接破壞了法定中樞機構的職能,排斥了法定宰相的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新進文詞之士,歷官資格和聲望都很淺,本官品秩皆很低下,而一入宮禁,便秉掌大政,有不少人後來被提拔為正式宰相,這樣就使政治中樞的格局大為改觀了。隨著內朝職權的不斷擴大以及唐內政外交事務的繁複,宮廷內的各種文書逐漸增多,臨時差遣弘文、集賢學士兼職已不敷需要。正是在這樣的政治需要之下,一個新的內朝機關一一翰林學士院在玄宗開元二十六年(738)正式設置了。

翰林學士是唐代名目繁多的諸學士之一。「翰林」一詞,最早見於漢揚雄著《長楊賦》,《文選》卷九李善注云:「翰林,文翰之多,若林也。」又《說文解字》釋「翰」曰:「翰,天雞赤羽也。」古用羽毛為筆,故以翰代稱。「翰林」為擬人之稱,亦稱「翰苑」,猶言文翰薈萃之處。梁鍾嶸《詩品》卷中稱郭璞為「翰林詩首」。但以「翰林」名官,則自唐始。

翰林學士乃一屆文人,為何能成為最高權力掌握者?

按唐制:凡乘輿所在,「皆有待詔之所,其待詔者,有詞學、經術、合煉、僧道、卜祝、術藝、書奕,各別院以廩之,日晚而退」。由於在這批待詔者中,「詞學」最為所重,故冠以「翰林」之雅名。可見詞學乃「翰林」之一,既非官名,亦非什麼榮銜尊號,只是得出入禁宮,為皇帝宴居遊藝、尋歡作樂獻其詞伎而已。《資治通鑑》卷二零九中宗景龍三年載:「上數與近臣學士宴集,令各效伎藝以為樂。」說明這個翰林雜班子中宗時就已存在。至玄宗「即位,始置翰林院,密邇禁廷」,在宮禁為諸伎術正式設院,這個雜班子就可以更經常地和皇帝接近了。隨著朝廷政治形勢的發展,其中的文詞之士逐漸參預政治,後來更選用朝官入充兼職,終於演變成為皇帝的近臣。韋執誼《翰林院故事》有一段話說:玄宗以四隩大同,萬樞委積,詔敕文誥,悉由中書,或慮當劇而不周,務速而時滯,宜有偏掌,列於宮中,承道邇言,以通密命。由是始選朝官有詞藝學識者,入居翰林供奉別旨,於是中書舍人呂向,諫議大夫尹愔首充焉。雖有密近之殊,然亦未定名,制詔書敕猶或分在集賢,時中書舍人張九齡,中書侍郎徐安貞等迭居其職,皆被恩遇。至二十六年,始以翰林供奉改稱學士,由是遂建學士(院),俾專內命。

翰林從置「待詔」到置「供奉」,選朝官中有「詞藝學識」者入居兼職;從與集賢書院學士分掌制詔書敕,到「俾專內命」,政治上的重要性日益顯著。大詩人李白就因其詩才,以布衣被召入翰林,受到唐玄宗的禮遇,榮任過「翰林供奉」。其時翰林「人才與雜流並處」,李白在翰林院主要是賣弄文筆,寫詩陪皇帝尋歡作樂,做「應和文章」,但也擔任過書詔之事。他在《翰林讀書言懷呈集賢諸學士》詩中自稱:「晨趨紫禁中,夕待金門詔。」李陽冰《草堂集序》也說李白為「翰林供奉」時「置於金鑾殿,出入翰林中,問以國政,潛草詔誥」。從「批答表疏」到「潛草詔誥」,翰林與政治的關係越來越密切。開元二十六年(738),唐玄宗在翰林院之南別建學士院,正式設置翰林學士,文詞之士遂從雜班子中脫穎而出,成為內廷直接聽命於皇帝的機要秘書,學士草詔也就由臨時性差遣發展為固定的使職。

翰林學士院的建立,對唐中樞體制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內廷長達六十五年沒有決策機構的狀況宣告結束了。雖然當時學士院僅具雛型,職權還不穩固,但它一開始便「俾專內命」,不屬三省系統,直接隸屬於皇帝,與外廷宰相機構處於對峙狀態。范祖禹曰:「中書門下,出納王命之司也,故詔敕行焉,明皇始置翰林,而其職始分。既發號令,則宰相以下進退輕重系之矣。」這樣,內廷外朝便有了兩個並行的決策機構,中樞權力的結構發生了明顯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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