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朝貢貿易究竟有多賺錢?

明朝朝貢貿易究竟有多賺錢?

四夷賓服,萬邦來朝是衡量一個王朝強大與否的標準之一,而伴隨萬邦來朝的還有朝貢貿易,其中明朝是歷史上朝貢貿易體系中朝貢國家最多、規模最大也是最為完善的朝代,當然也是被後人最為詬病的一個朝代。古代朝貢貿易本來就長期被汙名化,這其中又以明朝被汙名化最多。

所謂的汙名化自然是明朝朝貢貿易的厚往薄來政策,比如說明朝會給這些朝貢國以遠超市場數倍的價格進行購買,就是為了凸顯天朝上國的威名。而朝貢國每次貿易都賺的盆滿缽滿,三不五時就來貿易,把大明當做提款機,可以說大明就是用百姓的民脂民膏花錢買面子,顯然他們並沒有真正理解過什麼是朝貢貿易。

朝貢貿易朝貢貿易,實際上朝貢和貿易是分開的。朝貢自然是朝貢國進貢的方物,方物的確是不計價值,而且按照標準必須厚往薄來,畢竟就算今天也是如此,各個國家贈送的國禮從沒有按照市場的價格衡量,哪怕非洲小國拿塊木頭來,我們也會鄭重的收下,然後回贈禮物,事關國禮,容不得半點馬虎。

剩下的就是貿易了,而貿易又分為兩種,一種是朝貢國提供的官方貿易商品,另一種就是使臣自帶的私貨,這也很好理解,使臣們千辛萬苦前來貿易,自己不搞點收入都對不起自己。但既然是貿易的商品,那價值和地位自然不會和進貢的方物相比,自然也會按照市場價格進行貿易。

我們以日本朝貢舉例,畢竟他們貿易次數頻繁,也是明朝朝貢貿易被汙名化的主要地方。根據史書記載,明代宗景泰四年(1453 年),日本前來朝貢貿易物資比宣德八年(1433 年)多了很多,至於原因,自然是當初貿易獲利太多了,這次自然帶著更多的貨物前來貿易。比舊俱增數十倍,蓋緣舊日獲利而去,故今數倍而來……計其貢物,時價甚廉,給之太厚–《明英宗實錄》

明朝朝貢貿易究竟有多賺錢?

至於到底帶來了多少,《明英宗實錄》也進行了記載:

硫黃:364400 斤

蘇木:106000 斤

生紅銅:15200 斤

袞刀:417 把

腰刀:9483 把

其餘:紙扇

而根據《明代倭邊端委考》記載,這次日本朝貢的貿易價值在日本只有 2000 貫到 2500 貫之間,但明朝卻以 3000 萬文的價格進行購買,日本一次獲利 11 倍,簡直就是暴利。只是後人忘了,明朝的文和貫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在明朝和日本的貿易中,一貫錢=1000 文明朝銅錢、一貫文=1000 文日本銅錢=250 文明朝銅錢,至於一貫鈔的鈔就是惡名昭彰的大明寶鈔。

別看都寫成一貫,但二者的實際價格天差地別,大明寶鈔就不說了,在大明百姓眼裡就和廢紙一樣,隨便發行,絲毫沒有信用,誰也不想用,最終淪為計價單位。其中一匹價值 500 文的絹折大明寶鈔 100 貫、價值 200 文的一匹布折大明寶鈔 50 貫,一貫大明寶鈔的實際價值大約就是 5 文。

至於明朝對這次貿易開的價格如下:

硫磺:70 文/斤

蘇木:50 文/斤

生紅銅:60 文一斤

刀劍:6 貫(大明寶鈔)/把

明朝朝貢貿易究竟有多賺錢?

所謂在日本價值 1000 文的倭刀在明朝賣 6 貫的謠言不攻自破,所謂的 6 貫,並不是 6000 文銅錢,而是 6 貫大明寶鈔,折算價格後也就 30 文而已,一把倭刀等多能夠換取 0.06 匹絹罷了。當然如果給銅錢也就罷了,畢竟銅錢有實際價值,但自永樂後,大明基本從銅錢轉變為折大明寶鈔為主了,甚至宣德時期直接用大明寶鈔結算,驚不驚喜意不意外?

那麼為什麼景泰四年的時候部分商品又用銅錢結算呢?這是因為蘇木、硫磺、生紅銅都是大明急需的物資,實用價值較高,至於倭刀為代表的工藝品沒什麼實用價值,因而給了大明寶鈔這種極低的價格,意思讓日本多貿易一些實用物品,少一些工藝品。

用大明寶鈔日本不會反對嗎?不好意思,明朝有著貿易定價權,甚至可以自由選擇結算方式,如果不樂意,可以不來,說實話想要擠進大明朝貢貿易的國家很多,不差日本一個。日本雖然吃了個啞巴虧,但還有其他地方可以賺錢,就是使臣們私帶的貨物,這些貨物他們沒必要進行官方貿易,可以在各個地方私下貿易,這個利潤就比較多了。

也是在這一年,使臣們拿著自己私帶的貨物在南京、杭州、寧波三處賣了九萬貫銅錢,這才有了利潤。而為了防止民間在朝貢貿易之前先行和地方貿易,讓朝廷受到損失,《大明會典》規定,如果貢船未曾報官盤驗,民間膽敢私下貿易的邊衛充軍。

朝貢貿易厚往薄來的謠言不攻自破了,畢竟如果虧錢,幹嘛不讓民間和他們交易呢?也是因為暴利,民間一直冒著充軍的風險私下貿易,畢竟商人們在百分之百的利潤之前,視大明律例如無物。

現在回過頭來,看看所謂的價值 2500 貫的貨物換回了 30000 貫的暴利,這個數據來源哪裡呢?其實來源自日本的《大乘院寺社雜事記》,真假不得而知,但我們可以算一下。說是 2500 貫的貨物,但倭刀一萬把,就算一把一貫都 10000 貫了,顯然 2500 貫的貨物成本站不住腳。

根據記載,硫磺在日本的價格為 6 文一斤,但大明給了 70 文/斤的價格收購,考慮到遠洋來回的成本,實際能夠賺的錢可能也就 20 文左右,兩三倍的利潤也算正常。但別忘了,大量的倭刀可是用大明寶鈔換回來的,扣除掉這些,頂多也就兩倍利潤了,這也基本符合一個貿易的規律。

所以說日本透過貿易獲得利潤本質上是因為明朝和日本物產不同而帶來的差異,,而不是所謂「厚往薄來」的政策,這也是日本多次要求貿易的原因,畢竟能賺錢的事情為什麼不做呢?反過來,大明其實也賺錢的,但為什麼很多人反對呢?這是因為接待朝貢團隊都由地方負責,而進行貿易的則是皇家內府,也就說利潤都被皇室賺了,地方什麼都沒撈到,能開心嗎?

明朝朝貢貿易究竟有多賺錢?

對比明末鄭芝龍壟斷海外貿易歲入兩千萬多萬兩白銀,著實令人眼饞,更讓一些商人們眼饞。更何況明朝動不動喜歡用貨物折算工資,比如胡椒和蘇木,只要朝貢一來,滿朝文武接下來幾個月的工資都是這些貨物,本來大明俸祿就低,拿到這些物品後還要折算出去換成米和錢。

雖說胡椒和蘇木比較值錢,但皇家有大宗貨物開售,一起賣價格能賣到哪裡?更何況大家都在賣,這一來一去,能換回的米和錢就更少了,也難怪很多人反對,畢竟得實惠的是皇家,被坑的可是自己。

另外,地方需要先墊錢接待和給一些不方便從京城攜帶的回賜物,然後地方在找戶部核銷,當然錢也不多,根據萬曆時期的記載,南北馬市、木市在戶部的支出一年不過四萬兩左右,和利潤相比,不值得一提。

但在核銷這裡出了問題,核不核銷還得看戶部有沒有錢,萬一核銷不成功,地方只能吃個啞巴虧。至於後面連皇室都沒錢了呢?

首先就是嘉靖時期倭寇頻繁,這些從海外來的貿易國動不動就被劫掠,三番兩次後就和大明失去了聯繫,當然起因也是因為日本內部為了爭奪貿易權罷了。但因為演變成倭亂,導致大明能夠貿易的只有路上的南北馬市和木市,直到隆慶開關才恢復了一點貿易。

而在萬曆時期,萬曆又是三大征又是重修宮殿,還有福王大婚,一下子掏空了國庫和萬曆的小錢包,也讓官員們薪水都發不出來了,戶部一合計,乾脆抵制和取消和自己關係不大的四萬兩貿易核銷吧。

既然戶部不給錢了,地方木市、馬市回賜和接待也不走心了,甚至還製造障礙阻止貿易,畢竟現在都需要地方掏錢了。而一些朝貢和貿易國發現不僅接待降低,障礙眾多,甚至還不賺錢了,乾脆繞過皇室私下和商人們貿易,被皇室控制的瓷器、絲綢、茶葉搞不定,還搞不定南方的糧食和北方的鹽鐵嗎,而努爾哈赤也是通過這個才能拿遼東的人參、東珠換回緊要的物資。

國庫和皇室越來越窮,地方商人倒是越來越富,然後崇禎沒錢發工資裁撤驛站,李自成沒了工作,然後大明就沒有然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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